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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3 10:07 发布单位:县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明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相关职责。
特此通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