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平台首页>公告列表>公告详情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

发布时间:2021-02-18 15:02 发布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7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314592146@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